山东省教改课题申报立项程序,包括立项、研究、检查和验收程序。每一个程序环节,都有具体的规定要求。接下来就围绕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况一一介绍。
第一:个人申报,是指课题申报在充分了解课题申报通知以及课题申报书的基础上,准备课题申报的材料,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部门评审推荐。
第二: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教学改革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教改项目申报,组织不少于3名校外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部门限额数量,按照部门教学改革重点和专家评审结果等进行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
第三:学校评审。第一阶段网络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平台或者电子邮件进行网络评审,打分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学校根据拟立项数量和专家打分排序,遴选50%左右的教改项目进入会议评审范围。第二阶段会议评审:通过网络评审的项目,项目团队根据网络评审意见和建议修改并提交申请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进一步评审各项目,产生评审结果。
第四:教改课题立项
教务处根据专家会议评审结果提出2018年拟立项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与专项项目,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公示后正式立项。
第五:教改课题研究和管理
教改课题立项后,各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指导,充分利用学术研究中心开展项目研讨,及时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展示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等,确保项目研究取得预期实效。各项目组应统筹规划,按照申请书的研究期限和工作进程合理开展研究工作。
第六:教改课题检查和结项
各项目组应及时将相关研究成果和材料上传到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学校将组织专家适时开展项目研究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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